((!!!!重要!!!!))師資生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課程相關事宜

※本學分班所修之學分,係配合《技術與職業教育法》第24條第一項之規定,為師資生必修學分,但不計入畢業學分計算或教育專業學分

※105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的同學請特別注意!

 

 

因《技術與職業教育法》修法之緣故,自105學年度入師培的同學,必須修習職業教育相關課程

(技職教育+生涯類課程,各需至少18小時的課程)

但因為課程預計在107學年度開設,所以105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的學生會來不及修習本中心開設的課程。

1.生涯類課程  同學必須修習有關「生涯類相關課程」任一門課,通識課、本中心課程、各系所開的課程皆可(須成績及格)。

下表為本中心開設之課程可供參考:

學校輔導工作

吳老師

課程發展與設計

吳老師

教師專業發展

林老師

自我探索與發展

林老師

生涯規劃設計與實施

林老師

 

 

 

 

 

 

 

 

2.技職教育類課程   同學必須修習有關「職業教育與訓練」相關課程,有以下兩個方法:

A. 參加「職業教育與訓練課程」師資生學分班:請詳閱此附件之第一項,北中南區皆可參加,報名詳細資訊仍須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與工程學院」之官網查詢。

B. 參加師培中心開辦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訓練」線上影片課程2小時,並填寫完心得後繳交通過即可審核。此方法12月時相關內容會公佈,預計於寒假時辦理,若未取得A方法認證之同學,可以參加此線上課程。

自106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者,應參加校內開設之「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課程(須成績及格),始可採認之。


日期: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