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計畫辦理。
二丶自102年超非現職教師(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18小時之趼習證明,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以石在保學習扶助品質。爰此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參加人數及對象:以200人為限,國語領域40人,數學領域130人,英語領域30人,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1 、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阱究所)
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具有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
2 、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3 、學校班級數60班以下, 請至少派1 位參加; 60 班以
上,請至少派2位參加。
(二)辦理日期:114年1 月22日、23日、24日(星期三至五),共3天。
(三)辦理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四)報名事項:
1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以附件google表單方式報名,
依報名順序錄取, 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
2 、報名時間:自即日超至114年1 月3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3 、錄取公告:114 年1 月10日(星期五)前於北新國小校綱公告錄取名單。
4 、聯絡人:北新國小輔導處黃敏淳維長, 電語:(02)29189300分機674。
(五)全程參加趼習者頒發20小時趼習證書。
三、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及講師公假方式辦
理;參加人員若為校內代理教師同意公假參與。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