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務必詳細閱讀)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將於107年02月01日施行

※如對修正法案有疑義,關於下列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

1.教師資格考試請洽(02)77365662

2.教育實習請洽(02)77365663

3.過度權益請洽(02)77365661

4.其他相關問題請洽(02)77365668

 

關於教師檢定考試知舊制與新制,目前教育部的規劃以下將做簡略說明(目前還沒發公文過來):

 

  1. 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實習順序將改為在教師資格考試通過之後,因此對於教師資格考試的時間進行了調整→由每年3月改為每年6月考試。
  2. 為保障師資生之權益,108年度為教師資格考試的過度年份,該年的3月及6月都會舉辦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舉辦的時間:106年3月、107年3月、108年3月、108年6月、109年6,於109年以後皆為6月舉行考試。 
  3. (舊制→先實習後考試;新制→先考試後實習)

 

畢業時間

選擇制度

第一次可以

考教檢的年份

實習時間

107年6月

(106學年
第二學期)

舊制

108年03月

107年08月-108年01月

新制

108年06月

108年08月-109年01月

108年1月

(107學年
第一學期)

舊制

109年06月

108年02月-108年07月

新制

108年06月

108年08月-109年01月

108年6月

(107學年
第二學期)

舊制

已經沒有了~~

新制

108年06月

108年08月-109年01月

109年1月

(108學年
第一學期)

新制

109年06月

109年08月-110年01月

 

 

 

 

 

 

 

 

 

 

 

 

 

 

 

P.s. 若參加6月的檢定考試是無法參加當年教師甄試,教師甄試於每年5月左右開辦。

詳細條紋請參閱附件

 


日期:201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