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對修正法案有疑義,關於下列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
1.教師資格考試請洽(02)77365662
2.教育實習請洽(02)77365663
3.過度權益請洽(02)77365661
4.其他相關問題請洽(02)77365668
關於教師檢定考試知舊制與新制,目前教育部的規劃以下將做簡略說明(目前還沒發公文過來):
- 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實習順序將改為在教師資格考試通過之後,因此對於教師資格考試的時間進行了調整→由每年3月改為每年6月考試。
-
為保障師資生之權益,108年度為教師資格考試的過度年份,該年的3月及6月都會舉辦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舉辦的時間:106年3月、107年3月、108年3月、108年6月、109年6月,於109年以後皆為6月舉行考試。 - (舊制→先實習後考試;新制→先考試後實習)
畢業時間 |
選擇制度 |
第一次可以 考教檢的年份 |
實習時間 |
107年6月
(106學年 |
舊制 |
108年03月 |
107年08月-108年01月 |
新制 |
108年06月 |
108年08月-109年01月 |
|
108年1月
(107學年 |
舊制 |
109年06月 |
108年02月-108年07月 |
新制 |
108年06月 |
108年08月-109年01月 |
|
108年6月
(107學年 |
舊制 |
已經沒有了~~ |
|
新制 |
108年06月 |
108年08月-109年01月 |
|
109年1月
(108學年 |
新制 |
109年06月 |
109年08月-110年01月 |
P.s. 若參加6月的檢定考試是無法參加當年教師甄試,教師甄試於每年5月左右開辦。
詳細條紋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