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6學年度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錄取名單1份,請查照。

主旨:公告本校106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錄取名單1份,請查照。

 

說明:

  •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106學年度第2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 106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錄取1名弱勢師資生,4名一般師資生,共5名,另有備取生2名,榜單如附件。
  • 錄取之領受獎學金師資生請於10月30日至10月31日逕向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報到手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已領有教育部核發之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但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 師資生受領獎學金期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類)教學實務能力檢測。
    2. 服務學習、勞動教育或品德教育等相關課程達學校認定之通過基準 (教育志工18小時)。
    3. 無償擔任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等學童課業輔導工作或補救教學,每學期至少三十六小時。
    4. 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工作坊(例如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中等領域教學研究中心成果研討會及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等或經學校採認之相關工作坊)。
    5. 參與至少一次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師資生潛能測驗。
  • 師資生於受領獎學金期間未符合「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類)教學實務能力檢測」規定者,由本校停發一個月獎學金。
  • 學生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受領獎學金或自始不具備受領獎學金資格者,教育部應依規定追回補助經費,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106學年度卓獎生榜單

 

 


日期: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