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師培法的修正,師培中心必須在各位考試前檢送「暫准報名」的資格給試務中心,何謂「暫准報名」請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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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研究生有一個狀況請注意,如果你107-2前已經修完教育課程、專門課程及普通課程,即可以「大學畢業證書」及系所開立之「修畢應修學分證明(即只剩下論文就畢業)」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故「不符合」暫准報名,要自己寄送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至試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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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學生有一個狀況,行政上會送不到「暫准報名資格」,就是畢業沒有要實習,但是要考6月資格考試的人,這樣的人會沒被送到暫准報名,故若是上述情形,108年4月10日中午12時前通知師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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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年度師培法大幅度調整,許多的法令及規定都有修改,且為配合108課綱實施,有許多的法令政策刻正調整,請各位師培生甚至是在職教師注意。